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的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项目如下。(如遇国家及学校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国家资助项目
地方政府资助项目
学校资助项目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地方政府资助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资助,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受助学生免缴学费;二是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受助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三、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项目。
1.杏林红奖学金
奖励经学校评选的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每生每年2000 元。
2.校内助学金
资助经学校评审同意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3.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全日制专科一、二、三年级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日常表现良好,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当年因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导致学生基本学习生活费用无法保障时提出补助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标准。分为6000元、4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每人每学年最多只能申请一次特殊困难补助,且在校期间特殊困难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12000元。
4.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固定岗位:每月300-500元;临时岗位:临时岗位30元/天,原则上不超过6天。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
学校每年在困难信息库里选取部分学生进行家庭回访,一次性资助500元。
6.困难新生爱心大礼包
困难新生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定。一次性资助约200元的物资。
7.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政策文件—综合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有困难和疑问请与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咨询,我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咨询电话:0851-28798818;邮箱:964124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