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遵财教〔2013〕25号)和《关于对<遵义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通知》(遵财教〔2023〕41号)精神,市教体局组织对学校报送的2009-2012年起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满三年的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遵义市教体局反映。
联系电话:
0851-28873006 遵义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851-27613037 市教体局政策法规安全科。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