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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8-26 11:28 思政科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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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 号)和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2022、2023级学生。先进班集体为2022、2023级班级。

二、评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先进班集体在2022、2023级学生班集体中评选,

推荐比例为:10—15 个班级的 2 个名额;16-25 个班级的 3

个名额;超过25个班级的4个名额。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评定

各系根据评选比例,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在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在校内进行不少

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1.报送材料内容

(1)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

(2)2024 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见附件 3.

(3)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

(4)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见附件5.

2.报送程序与时间

各系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工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评审资料报送学生处审核、汇总。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班级配合,确保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二)为确保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开展,各系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三)所有报送材料要按顺序排列。所有报送材料均需要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附件【附件2: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遵医专发〔2023〕52号(关于印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标兵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2024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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