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定》文件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不断提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表彰2020级先进班集体和2020-2021学年度涌现出的一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学生,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作如下要求:
1、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2020级学生。先进班集体为2020级班级。
2.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在2020级学生班集体中评选,各系评选比例为:不足10个班级(含10个班级)的1个名额,11—14个班级的2个名额,超过15个班级(含15个班级)的3个名额。
班级评定: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学生工作标兵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
部门评定:校团委管辖学生机构、国防教育示范班、易班工作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
3.评审程序:
(1)、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遵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标兵、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系;
(2)、由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汇总,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后,将初审名单上报学校批准。
3、送审材料要求
(1)、纸质文档:所有推荐学生需填写相关奖项《申请表》一份。
(2)、电子文档:以系为单位,按往年模板格式发学生处王宇邮箱(272901244@qq.com)。
(3)、学生处思政科接收各系评选名单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