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学生教育管理及服务部门。目前,学生工作处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2人。设有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2个内设机构,担负着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国防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服务工作等重要职责。
多年来,学生工作处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学生为本、教育先行、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将“政治坚定、技术优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红医精神作为育人理念,积极营造“三全育人”的学生工作格局,实施“十大育人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三全育人落地落实,以“红色基地、红色营地、红色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抓手彰显“三全育人”特色。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和总结。
2.负责建立学生和辅导员的工作规章以及学习、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拔和配备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各项全校性的德育宣传教育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校人民武装部的工作。
5.负责督查校风、学风、班风在班级的建设和落实。
6.负责对校级学生的评优表彰工作审定和表彰。
7.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奖勤贷助补减免、绿色通道等学生资助工作,为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提供岗位及服务,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成才辅助的平台。
8.负责接待和督查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处分工作。
9.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和来访、违纪学生申诉工作。
10.负责毕业鉴定的审查。
11.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2个内设机构。
(一)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心理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处内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及各类文件收发、登记、存档工作。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等。负责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考评等工作。负责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负责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方面的工作。
2.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校人民武装部的工作。负责学生的军事训练计划拟定、组织实施和训练器材的保管。负责按照军事理论教学计划、教案、课时的安排,进行军事理论教学活动。负责征兵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报名、体检、政审、定兵、运输等有关工作,完成征兵任务及做好学生退伍复学、安置、优抚等具体工作。负责做好国防潜力调查,拟制相关国防动员准备计划、方案和师生中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做好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训练器材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部长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烈军属的优抚工作。负责完成校党政和上级军事机关等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履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保障水电运行、设备设施正常使用。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及时处置宿舍区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失窃、火灾、打架、聚众吵闹滋事、突发疾病、突发事件等)。指导宿管会学生干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的能力。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及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接待学生来访,处置、跟踪、反馈学生诉求办理情况。负责物业公司宿管部日常管理服务的监督考核。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生管理科
1.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宣传、解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负责起草制定学校资助规章制度,完善学校资助体系,拟定当年工作计划并撰写工作总结。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维护数据库;负责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各项资助工作的评审、发放、上报、归档建档。负责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放等工作。负责全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的审核录入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协调、岗位设置、监督管理、工资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诚信感恩教育。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2.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负责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提供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等相关工作。